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4日下午1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以下简称“人事考试”专栏)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24日上午11: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公告”中政策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9月26日下午18:00前登录“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考务费每人次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
符合上述第1项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符合上述第3项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9月25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电话:0813-2309549)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
www.zgrsks.com.cn公告。职位被取消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或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8日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特警职位,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中特警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警务技术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特警职位: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0日。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报考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报考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初审,市公安局汇总后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凡此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如符合本次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本次考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人事考试”专栏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2019年12月下旬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
www.zgrsks.com.cn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1)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30%)×40%+笔试加分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70%+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笔试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9年11月9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特警职位的所有笔试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其中:
(1)男子组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30%+1000米跑成绩×30%+引体向上成绩×20%+立定跳远成绩×20%
(2)女子组测试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30%+800米跑成绩×30%+1分钟仰卧起坐×20%+立定跳远成绩×20%
专业技能测试拟安排在笔试后进行(暂定11月11日至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在自贡人事考试网
www.zgrsks.com.cn公告。
特警职位面试前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前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